国家药监局:捐赠防治非典药品和社别须通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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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张晓松)社会捐赠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要通过查验,所有捐赠产品上必须加贴“捐赠品已查验”标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确保大量捐赠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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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200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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