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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标定函[2011]14号 |
关于开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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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自2003年颁发后,对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全省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出现,使得消耗量定额的有些子目与实际情况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实际的需要。经研究,我们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围绕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搜集整理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消耗量定额的修订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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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标准定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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