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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函【2012】14号 |
关于201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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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一、巡视组工作职责 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各安排一名同志参加巡视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异地巡视工作,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当地巡视工作。请各市务必将巡视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三、参加异地巡视工作的同志,请10月18日随本市领取试卷的同志一同到省报到,10月18日下午16:00,省里组织召开巡视工作会议,10月19日上午按规定领取试卷后,各巡视组立即分赴各市。 四、望各市按照上述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报到地点:长城大厦(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539号,电话:0531-51624280,51624288) 联系人:赵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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