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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地位与作用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筑法》是国家为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文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建设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明确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0月10日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地位和作用研究会,邀请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及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等15省市定额(造价)管理总站的站长参加。
        各省市站长在会上作了充分而热烈的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及对施工工期的保证,都离不开工程造价这个核心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都将是建设行政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制定有效的工程计价规则、工程计价标准及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管理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大家认为,在《建筑法》中,对工程造价管理赋予必要的条款,必将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省标准定额站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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