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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建价管函[2005]4号
 
转发省定额站《关于对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项目有关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函[2005]8号)《关于对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项目有关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及市直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思想上要给予高度重视,应立即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务于11月18日前报到烟台市造价办。(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2、各市应将本通知下发到在当地规模比较大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前收集汇总上报。
    3、各单位主要测算、收集附件中所列拟编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仪器仪表的消耗量。
    4、尽可能的将没有定额可套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反映上来,并收集相关资料。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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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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