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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0一二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补办初始注册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二0一二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补办初始注册工作已开始,请有关单位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在完成网上资料上报后,将书面材料报市造价办审核。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补办初始注册材料10月23日前;延续注册材料2012年11月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请按照山东省注册中心鲁建执注字[2012]9号《关于开展二0一二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补办初始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请登录山东省建设厅执业注册信息网www.ljzc.net查询)执行。
  联系电话:0535-6896367

烟台市造价办
2012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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