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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建价管(2012)6号 | ||||||||||||||||||||||||||||||||||||||
关于举办《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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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2号)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根据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系统讲解《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重点。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取得《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等级证书》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 2、工程建设、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三、会议时间 宣贯会议每期一天,上午9:00,下午1:00开始宣贯,分区片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四、其他要求: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造价 宣贯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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