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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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12]11号文《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凡在2011年底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须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具体填报内容和方式按照省站鲁标定字[2012]11号文(可登录网址:http://www.gczj.sd.cn查找)执行。另根据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甲乙级咨询单位均须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1年《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进行网上报送(乙级企业登录密码2010年年报时已告知企业),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书面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3月23日前报市造价办。县市区属企业可由当地造价主管部门集中报市造价办。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报表工作,如实填报2011年度各项统计指标,按时上报网上和书面资料,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今后,各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将作为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6896367 附件: 烟台造价办 2012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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