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核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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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烟建住房[2011]6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请提供下列资料文件以供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查,并填写《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审核表》(附件): 一、 楼面地价,需提供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 二、 实体工程建安总造价,需提供已发包工程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和未发包工程预算; 三、 建设用地内设施配套费,需提供市开发办出具的资料; 四、 行政性收费,需提供各项行政性收费缴纳证明资料; 五、 技术服务费,需提供各项技术服务费支付证明资料; 六、 中介服务费,需提供各项中介服务费支付证明资料; 七、 项目财务费,需提供项目资金借贷证明资料; 八、 策划营销费; 九、 项目管理费; 十、 项目利润; 十一、 项目税金; 十二、 不可预见费; 十三、 贵公司认为应提供的项目其他费用证明资料。 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开发企业行政印章,并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联系人:姚淑华,电话:6896361,6896363 烟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 附件: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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