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 联系电话:0531-66718179
 
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核办事指南

您好:
    根据烟建住房[2011]6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请提供下列资料文件以供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查,并填写《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审核表》(附件):
一、 楼面地价,需提供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
二、 实体工程建安总造价,需提供已发包工程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和未发包工程预算;
三、 建设用地内设施配套费,需提供市开发办出具的资料;
四、 行政性收费,需提供各项行政性收费缴纳证明资料;
五、 技术服务费,需提供各项技术服务费支付证明资料;
六、 中介服务费,需提供各项中介服务费支付证明资料;
七、 项目财务费,需提供项目资金借贷证明资料;
八、 策划营销费;
九、 项目管理费;
十、 项目利润;
十一、 项目税金;
十二、 不可预见费;
十三、 贵公司认为应提供的项目其他费用证明资料。
    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开发企业行政印章,并声明“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联系人:姚淑华,电话:6896361,6896363

烟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

附件: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审核表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技术支持:济南天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