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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建工程[2005]5号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3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4号)、《关于发布〈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5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6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7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8号)、《关于发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5]9号)、等七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烟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628534)。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3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建立竞争有序的工程造价运行机制,我厅编制了《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合同及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发布后原《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停止执行。
    三、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管理。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市政养护  定额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4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本价目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价目表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合同及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价目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管理。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市政养护  价目表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5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2003]206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和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了《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现予以发布。本规则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市政养护  费用  计算规则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6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建立竞争有序的工程造价运行机制,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仍按合同及原有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发布后原《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预算定额》停止执行。
   三、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管理。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环境卫生  计价定额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7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原省建委鲁建标发[1990]8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四、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  定额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8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 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我们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了《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望严格执行。其中1.0.3、2.3.3条是引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
    本办法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  计价办法  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5]9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市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计价秩序,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则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规则与《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配套执行。各项费率按定额人工工日单价28元测算取定。
   三、本规则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原省建委鲁建标发[1990]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  费用  计算规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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