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 联系电话:0531-66718179
 
印发《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
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府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实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于建设单位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风,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服务对象

    市中心区范围内,在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建设单位。

     三、服务内容

     (一)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服务内容:1、定期走访各有关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市建设局的有关问题;2、了解建设单位对局属各单位服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局领导,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单位,不断改进服务工作;3、查处建筑市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服务内容:1、深入现场,抓好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施工图纸审查等单位的量行为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不良行为及时提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根据监督计划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工程进度,按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不得因验收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三)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服务内容:1、热情为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和政策等方面咨询;2、准确测算开发项目配套设施资金监管数额,主动与开发单位进行核实和认可;3、及时掌握开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进度计划,帮助开发单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困难,协助开发单位组织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实施,根据工程进度返还监管资金;4、及时对开发单位拟发布的商品房预(销)售广告提出意见;5、帮助开发单位完成项目综合验收前准备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市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服务内容:1、认真解答建设单位对工程预决算中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审定工作,积极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信息;2、做好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纠纷的解释、仲裁工作;3、对建筑业各方主体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服务内容:1、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及时对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受理建设单位查验申请后,三日内到现场查验;2、进行墙材使用情况查验后,对符合节能费返还标准的工程,二十日内进行返还节能费;3、主动宣传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有关知识。

     (六)市城建档案馆服务内容:1、积极做好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接收与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接收工作;2、提供城建档案的查阅、利用等服务。

     四、服务方法

     (一)实行窗口集中承诺和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市建设局在市行政审批窗口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同时发放两卡。一卡是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卡,即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各部门相应的服务责任人。卡中写明服务内容和有关服务的时限、服务单位责任人、监督部门及其联系电话;另一张卡是建设局各服务单位工作情况评议卡,即请项目建设单位为各服务单位打分,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水平、制止三乱、廉洁自律五方面。打分评议包括项目办理全过程各有关单位的服务情况。评议卡可随时交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也可在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一并交回窗口。

     (二)定期上门与不定期征询相结合。为方便建设单位,各服务单位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主动定期(原则上每两周一次)登门服务,建设单位领到施工许可证24小时内,即开展第一次服务。平时,各服务单位通过电话征询是否需要提供服务。各建设单位也可根据服务卡中的电话,随时拨打联系电话,接到电话后,服务人员要在12小时内登门服务。

     (三)实行难事会商制度。服务人员对现场遇到的大事、难事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对超越自身单位解决范围的问题,由局领导出面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让建设单位满意。

     五、组织实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信息。8月上旬召开部分建设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新闻单位负责人及社会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宣布市建设局实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明确局属各单位的任务、要求和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10月上旬,市建设局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试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并在全市全面推开。

     (三)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设立监督电话(6905987),建设单位可随时对服务工作不满意的问题予以举报;二是将评议结果纳入考核范畴,与各单位年终岗位目标考评挂钩。

    附:1、烟台市建设局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卡
        2、烟台市建设局建设项目服务情况评议表

二00三年八月十五日



烟台市建设局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技术支持:济南天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