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复审意见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函〔2021〕2号)的安排,2021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复审工作业已完成,现将复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报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0531-87087062,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三里庄17号楼507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信箱:zhangleibzzx@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2021年6月15日 |
|
首 页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 会员服务 |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定额站(造价办) 技术支持:济南天澜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