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与核算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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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建筑碳排放计算与核算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340-2025,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内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民用建筑的碳排放计算与核算采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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