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第7.1.1条 点型探测器不分接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底座以及接线盒的安装和本体调试。
第7.1.2条 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对"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以及接线盒的安装。
第7.1.3条 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分线制、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底座、接线盒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第7.1.4条 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7.1.5条 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定额已包括其接线盒的安装,并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
第7.1.6条 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7条 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8条 报警控制器不分线制,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子目,以"台"为计量单位。"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第7.1.9条 联动控制器不分线制,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并按照"点"数不同划分子目,以"台"为计量单位。"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有的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7.1.10条 报警联动一体机不分线制,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并按照"点"数不同划分子目,以"台"为计量单位。"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7.1.11条 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2条 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1.13条 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4条 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1.15条 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检查接线,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第7.2.1条 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管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油,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管网水冲洗、吹扫均已综合在管道安装定额中。
第7.2.2条 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其对应关系见表7.2.2。
表7.2.2 对应关系表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50 |
200 |
无缝钢管外径(mm) |
20 |
25 |
32 |
38 |
45 |
57 |
76 |
89 |
108 |
159 |
219 |
第7.2.3条 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中,管件是按成品管件现场(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第7.2.4条 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7.2.5条 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雨淋、干式(含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的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14,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5。
表7.2.5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项目名称 |
型号 |
包 括 |
内 容 |
1 |
湿式
报警装置 |
ZSS |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
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
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
2 |
干式(含干湿
两用)
报警装置 |
ZSL |
两用阀、蝶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
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
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
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
3 |
电动雨淋
报警装置 |
ZSY1 |
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
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
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
4 |
预作用
报警装置 |
ZSU |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截止
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
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
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
5 |
室内消火栓 |
SN |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
钮 |
6 |
室外消火栓 |
地上式SS
地下式SX |
地上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
地下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 |
7 |
消防水泵
接合器 |
地上式SQ
地下式SQX
墙壁式SQB |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 |
8 |
室内消火栓
组合卷盘 |
SN |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
钮、消防软管卷盘 |
第7.2.6条 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的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后至水幕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第7.2.7条 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2.8条 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7.2.9条 集热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2.10条 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口栓、双口栓、自救式三种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5。
第7.2.11条 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5。
第7.2.12条 室外消火栓安装,工作压力按1.6MPa考虑,区分不同规格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7.2.13条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2.5。
第7.2.14条 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工程量应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7.2.15条 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以及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安装,可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第7.2.16条 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第7.2.17条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2.18条 各种仪表的安装(表7.2.5中的内容除外),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2.19条 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2.20条 设备及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第7.2.21条 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八章相应项目。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第7.3.1条 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第7.3.2条 管道安装综合了管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油,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吹扫等。
第7.3.3条 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管件现场(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第7.3.4条 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安装相应定额(不包括主材)乘以系数1.20。
第7.3.5条 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第7.3.6条 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已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数量按设计用量计算。
第7.3.7条 喷头安装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7.3.8条 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包括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第7.3.9条 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支框架、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装、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安全阀安装等及氮气增压。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7.3.10条 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应扣除定额中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第7.3.11条 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7.3.12条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无缝钢管、选择阀安装,按相应定额(不包括主材)分别乘以系数1.16。
第7.3.13条 焊接或法兰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第7.3.14条 定额中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属高压二氧化碳系统。本定额不适用于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其管道安装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第7.3.15条 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第八章相应项目。
第7.3.16条 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第7.4.1条 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已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第7.4.2条 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第7.4.3条 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第7.4.4条 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第7.4.5条 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4.6条 除锈、刷油、保温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第7.4.7条 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4.8条 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及有关规定。
第7.4.9条 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第7.4.10条 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第7.4.11条 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五章 安全防范设备安装
第7.5.1条 设备、部件按设计成品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第7.5.2条 模拟盘以"m2"为计量单位。
第7.5.3条 除入侵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外,其他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第六章 电话通讯设备安装
第7.6.1条 交换机安装已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按门数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7.6.2条 电话分线箱分明装和暗装两种安装方式,按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未包括接线等工作内容。
第7.6.3条 话机、消防电话插孔、电话插座、出线口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第7.6.4条 消防电话插孔,电话插座、出线口定额已综合了接线盒的安装,不再另行计算。
第7.6.5条 设备及接线端子板接线是指电话电缆与设备连接或在电话分线箱内与端子板连接,按电缆对数,以实接电缆端头数量"个"为计量单位。
第7.6.6条 通讯电缆分为穿管、埋地和沿墙壁三种敷设方式,按电缆对数,以"100m"为计量单位,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市话电缆沿墙壁吊线式敷设定额中已包括吊线的架设,不再另行计算。
第七章 共用电视天线系统、广播系统装置安装
第7.7.1条 天线是按成套装置考虑的,其架设包括天线底座、支撑杆和避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7.7.2条 前端箱分明装和暗装两种方式,按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3条 放大器、分支器、分配器、混合器分明装和暗装两种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4条 均衡器、衰减器不分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5条 用户终端盒分明装和暗装两种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6条 FM音箱不分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7条 用户终端盒是指安装电视插座的接线盒,不分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8条 同轴电缆分沿桥架、支架和穿管两种敷设方式,以"100m"为计量单位。
第7.7.9条 同轴电缆头制作,适用于各种接头和端头,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7.7.10条 同轴电缆敷设中附加和预留长度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7.7.11条 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7.12条 扬声器区分吸顶式和壁挂式两种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7.7.13条 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7.14条 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7.7.15条 子母钟区分母钟和子钟分别以"部"和"个"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 系统调试
第7.8.1条 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报警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第7.8.2条 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第7.8.3条 广播、通讯、消防广播、消防通讯系统调试按系统中的广播喇叭、音箱、电话分机、电话插孔的数量,以"10只(个)"为计量单位。
第7.8.4条 消防电梯调试,指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第7.8.5条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第7.8.6条 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以"10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
第7.8.7条 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剂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7.8.8条 入侵报警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实际调试点数计算。
第7.8.9条 电视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头尾数包括摄像机、监视器数量之和。
第7.8.10条 楼栋放大器、用户终端的调试,按放大器、用户终端的数量以"个(户)"为计量单位。
省标准定额站安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