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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带来一场“革命”----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杨鲁豫 |
发布时间:2003-06-09 00:00 |
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该《规范》的出台,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改革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不但将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也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正逐步与国际接轨。为什么要制定《规范》?如何贯彻执行《规范》?在实施《规范》中应做好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杨鲁豫。
记者:《规范》将于7月 1日正式实施,请问杨司长,出台《规范》的意义何在? 杨鲁豫: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既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开放的需要,也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规范》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依据,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规范计价行为的根本保证,它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体制创新。 目前,我国现行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是属于社会平均价格,但它不能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已在建设市场占主导地位,通过招标投标竞争已成为市场工程造价的重要形式。为了适应这个变化,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改革的重要举措。 同时,《规范》的出台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由于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管理体系在工程承发包计价中调整承发包方利益和反映市场实际价格、需求,特别是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方面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建设单位招标中盲目压级压价、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高估冒算甚至普遍存在的"三超"现象,造成合同执行中产生了大量的工程造价纠纷和扯皮。为了逐步规范这种不合理或不正当的计价行为,除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外,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是治本之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招标人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另外,在工程建设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已十分必要。 记者:您认为在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可行? 杨鲁豫:为了探索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可行性,从2000年起,标准定额司在广东、吉林、天津等地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点工作。广东省按照"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适时发布市场价格,正确引导企业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造价"的原则进行了改革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广东省在部分项目中推行这一新的计价方法的效果来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增加,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降低了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且便于操作和推行,业主和承包商已逐步接受了这一计价方法。同时,《规范》参照了国际上较通用的菲迪克条款和英国工程量计算方法,并充分应用现行定额中有关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内容,目前在全国推行是成熟和可行的。 记者:《规范》是如何构成的? 杨鲁豫:《规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的表格组成。第二部分为附录,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共5个附录组成。附录以表格形式列出每个清单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统一,即我们通常说的"四统一",其规定是强制性条文。 记者:贯彻实施《规范》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杨鲁豫:《规范》是在我国招投标工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参与招投标各方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准则,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计价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区、各行业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贯彻执行《规范》。 一要为贯彻《规范》做好宣传和业务培训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在实施《规范》中,各地各行业要在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提供客观依据的同时,也要为投标报价提供指导和服务,其形式和发布方式部里暂不做统一规定。但是,《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应严格按《标准化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贯彻执行。 记者:《规范》的培训工作将如何进行? 杨鲁豫: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在社会上引起普遍关注,特别是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纷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题举办培训班或撰写讲义和培训资料。鉴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当前在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内容以及在贯彻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尚需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以便准确地理会《规范》的基本要领,更好地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避免一些单位和个人仅凭个人理解去宣讲,甚至断章取义,以致于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混乱,干扰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工作,第一步,将由标准定额司组织对各地名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机构人员进行宣贯和交底培训;第二步,由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主要编制人员对各地、各行业的师资进行培训,拟定于4月份进行;第三步将由各地、各行业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或结合其他有关培训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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