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我国将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发布时间:2004-05-26 00:00
    从5月20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传出信息,我国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同时,基本实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至少调整一次。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表示,对建设领域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所有企业都要定期报告工资支付情况,对有欠薪苗头、经营者有逃匿迹象的企业,及时提出预警并采取措施;还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支付职工工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探索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也要结合企业重组改制,继续探索解决办法,逐步予以解决。
    与此同时,到明年底,基本实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前的重点将在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特别是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有资质的企业入手,先易后难,务求取得重大突破。据透露,《劳动合同法》已列入明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将加强对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报送国务院审定。
    王东进还强调认真贯彻《最低工资规定》,今年各地区都要根据新的规章,制定颁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切实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确保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指导企业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研究单价与最低工资的转换问题;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职工的最低报酬权益。


摘自《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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