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再立新章法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淄博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再立新章法
发布时间:2007-12-03 00:00
    对全市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执业行为定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或不正当竞争;高估冒算;重复审核以及挂靠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报请省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处分,直至清出市场。这是淄博市建委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的通知》规定的。
    《通知》还明确规定:禁止企业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转包或者分包所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应当靠质量、靠信誉参与市场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他人的权益,杜绝恶性竞争;对同一工程项目不允许重复接受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符合规定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专业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及企业相关资料到市造价管理处登记备案;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解聘无严重违纪行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执业,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私自为其他咨询企业的咨询项目签字、盖章。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咨询技术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施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任务、技术经济要求和工程类别,依据有关技术经济标准、规范等法规文件,并按咨询合同要求及约定条件,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按合同要求的内容及约定条件编写"咨询业务实施工作方案",该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咨询业务概况、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依据、咨询原则、咨询标准、咨询方式、咨询成果、综合咨询计划、专业分工、咨询质量目标及操作人员配备等,应按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和规定完成造价咨询业务;"咨询业务实施工作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批后实施。
    企业应对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底;专业人员应全面掌握咨询内容和原始资料,并严格按照"咨询业务实施工作方案"及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咨询工作,及时做好记录;咨询业务的原始资料、文件、纪要等要手续齐全、真实有效;采用的计算方法、软件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确保计算准确、可靠;咨询工作的业务记录和表格应填写清楚,并经作业人员检查、签字;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咨询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这是淄博市自7月份发布《淄博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信用考评管理办法》后,又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淄博市造价处
Copyright © 2017 sdzjxx.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虹辉 技术支持:虹辉(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 电话:0531-66718179 备案号:鲁ICP备1302897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