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6-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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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工程造价质量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按照莱价协[2006]33号《关于开展莱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及部分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自2006年11月6日至10日,对我市2006年度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进行质量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先由各造价咨询单位申报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咨询统计项目报表,从中抽取有代表性的工程咨询成果15个,共检查十五家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质量。依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主要检查了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咨询报告的规范性、质量控制情况、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成果技术经济情况。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各造价单位咨询单位成果技术经济质量还可以,没有出现技术经济上较大的偏差,成果质量还是能够反映承发包双方及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但从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咨询报告书的规范性来看,存在问题较大。总的来说,公平、金厦、诚达、同创、公允、永鼎等单位,在档案管理、咨询报告的规范性、质量控制情况、合同管理、咨询成果技术经济情况等方面都比较好。
    二、主要存在共性问题:
   (一)咨询报告书格式及内容不规范。(1)各造价单位出具咨询报告书基本上各自一样、自成特点,均未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格式要求出具咨询报告书。(2)咨询报告书内容格式化、笼统,没有就咨询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具针对性的报告,反映不出审核出现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措施。(3)出具报告的印章签字不齐。出具报告应有委托方、承发包双方签字及公章,并有咨询单位的公章及资质章,主审、复审及造价师签字盖章。从检查的情况看,有的报告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章,有的单位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中甚至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二)质量控制不严。(1)有的无审核人员专业人员资格证书。(2)各造价咨询单位没有严格的三级审核制度,三级复审记录不全,不能很好的控制咨询项目质量。一些单位没有校审记录表,如双信、兴安、天平、诚信、同信、三维、公允。
   (三)咨询合同不规范。有的咨询合同未明确收费标准;有的无造价审核 合同,只有审查协议书;有的合同无法人签字盖章,有的甚至未见咨询合同。
   (四)咨询成果归档资料不够及时,材料不够完整。部分缺少招投标资料、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签证凭证。
   (五)成果技术经济质量也存在较多问题。如:审核依据不充分;定额套项高套、错套及调整不到位;定额套项中直接费价格与定额价格不符;取费不合规定,取费程序不正确;工程类别合同约定不合规定;重复上调计价、编制标底漏计费用、预算书中市场价未注明是何价格;临时设施费未见核定书;无工程量计算底稿;无现场勘察记录;预算书标底编制无编制说明等等。
各咨询企业存在的问题详见各单位质量检查存问题一览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各单位应对照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抓紧进行整改,年底前造价处将组织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的验收。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及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费核定书》审核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落实。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严格按《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确保出具咨询报告书签字盖章齐全、审核依据充分齐全并完整归档,严格落实质量三级复核制度,进一步重视咨询成果质量,加强业务人员对计价规范、政策的学习和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责任制,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附:2006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情况一览表

莱芜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莱芜造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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