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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建字〔2003〕262号 |
关于印发《淄博市二○○三年度建设工程预结算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4-03-29 00:00 |
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规土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山东省新计价依据的要求,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大工程造价编审的监管力度,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二○○三年度建设工程预结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参照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淄博市二○○三年建设工程预结算办法 一、凡4月1日前签定合同执行九六年版建筑、安装、装饰定额办理工程结算的施工企业,不论承包方式如何,必须向建设单位及审核结算的造价咨询单位出示已经年审并加盖二○○三年度年审合格专用章的《山东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副本;办理修缮、园林、仿古建筑工程结算及外市进淄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结算时,必须向建设单位及审核结算的造价咨询单位出示《淄博市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出示的取费许可证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凡未能出示取费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其工程结算,不得计取定额直接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材料价差除外)。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凭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及《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从事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及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审业务,在本人的工作成品上加盖其相应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用章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专用章,否则,其工作成品视为无效,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有权对其工程价款拒付。 凡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及《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借用或挂靠在有资质的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更不得在招标标底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鉴定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一经查出,将吊销本人的注册证、资格证和相应的专用章。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必须出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并按照建设部第74号令和省相关规定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本市以外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淄承揽咨询业务,必须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咨询单位承接造价咨询业务时,必须按照淄建字[1999]11号文件规定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并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造价咨询业务收费应按照市物价局、市建委淄价字[1999]81号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单位在将工作成品送达委托单位时,必须加盖"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用章",否则其成品视为无效。 委托方根据实际需要可委托一个咨询单位承担造价咨询业务,也可以委托多个咨询单位承担不同阶段(投资决策、设计、施工)不同专业的造价咨询业务,但对同一工程项目不得重复委托。 四、凡执行九六年版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的审验核定仍按照市造价管理处淄建造管字[2001]4号文件规定办理。 五、二○○三年度各类工程预算调整办法。 (一)建筑工程 四月一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 1、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淄博市价目表》(2001版)及有关规定,甲方供料范围以合同条款为准。 2、市取定价表中的材料(见2003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合同无约定时,可参照《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或实际预算价格与市取定价找差。 3、木材折算率按下表执行: 类别规 格 单位 门窗用料 模板用料 装饰用料 圆木Ф18-Ф28 m3 2.582 1.872 2.065 圆木Ф28-Ф38 m3 2.39 1.734 1.913 圆木Ф38-Ф48 m3 2.27 1.649 1.819 圆木Ф48以上 m3 2.14 1.554 1.714 方板材(综合) m3 1.766 1.356 1.506 4、发包方如将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单独委托非总承包单位施工时,合同中无论是否有约定,总承包方仍按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市价目表计算直接费,并计取间接费、利润、定额管理费、税金,发包方按进入市价目表市直接费的价款扣回。 5、在施工中使用添加剂的费用,在结算时只计算其材料费、定额管理费与税金。冬季施工使用的抗冻剂已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考虑,不得另行计算费用。施工单位因抢工期等原因,自行使用添加剂,结算时不得增加其费用。 6、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按淄建字[1998]237号文件执行。 使用时按以下公式计算至区县相应价格: 泵送砼:张店区砼指导价+(省综合定额配合比表中的材料消耗量+0.33t水泥+5.61kg泵送剂)×〔本区县相应期材料指导价-砼指导价(见附表)中单项材料取定价〕 非泵送砼:张店区砼指导价+省综合定额配合比表的材料消耗量×[本区县应期材料指导价-砼指导价中单项材料取定价(见附表)] 商品砼完全价格=砼指导价+运输费+泵送费 7、执行《全国统一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的工程,其材料全部按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淄博市取定价执行,按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找补差价,并计算所有费用。 8、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执行96年综合定额)见表1。 四月一日起签定合同的工程: 1、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参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材料价格的计算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合同无约定时,可参照《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或实际预算价格执行。 3、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费、措施项目费的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4、编制工程标底时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规定执行。 5、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执行2003年消耗量定额)见表2。 (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安装工程: 1、2003年4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安装工程,仍执行《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淄博市价目表》(2001版)和94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估价表》,计价材和未计价材的价格均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计价,合同无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执行《淄博市造价指南》市场信息价。 2、2003年4月1日起签定合同的安装工程: (1)《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是安装工程标底编制的依据;作为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安装工程计价活动的基础或参考。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各项费用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合同无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执行《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及《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市场信息价格。 (3)《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度工程预(结)算程序(见表3),安装工程费用费率(见表4)。 3、安装工程预(结)算程序中费用及计算的有关说明: (1)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中的拟建工程人工费,企业投标报价时,可按费用计算规则自行确定或参考省价目表中所列人工费(即R1与R2)。 (2)技术(定额项目)措施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或发承包合同中明确需计列的措施项目。其费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定额及其相关规定计算。 (3)一般措施费率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内清理费五项内容。 (4)专项措施费: 专项措施费应依据工程实际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按下列方法分别计算: ①总分包服务费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计取的总分包服务费。其费用可根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总包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确定。 总分包服务费=分包工程的人工费×费率(%) (元) ②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保护周围环境所需的各项费用+对已破坏环境修复所需各项费用 (元) ③特殊技术培训费 根据工程设计确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培训的事项,包括人员、数量、地点、时间以及食宿、交通条件等。其费用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 ④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大型施工机械的品种、型号、数量以及需要的运输、吊装等辅助设施项目。其费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及现场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法或2003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中有关规定计算。 ⑤其他专项措施费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或发承包合同中明确需计列的措施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不明确则视为已包括相应费用。 专项措施费=(1)+(2)+(3)+(4)+(5) (元) (5)企业投标报价时,计算程序中除(五)、(六)、(七)项外的费率,可按计算规则确定或参照上述费率表。 (6)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工程结算时,不包括"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7)安全文明施工费 在拟建工程发包时,按取费程序中的公式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具体执行淄建造管字[2003]16号文规定。 市政工程: 2003年度市政工程应按照鲁建发【2002】41号文《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山东省市政工程淄博市价目表》是市政工程标底编制的依据;作为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安装工程计价活动的基础或参考。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各项费用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合同无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执行《山东省市政工程淄博市价目表》及《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市场信息价格。 3、2003年度市政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表5)。 4、各项费用费率表(见表6、表7、表8)。 (三)建筑装饰、装修、修缮、仿古园林工程: 四月一日前签定合同的装饰工程: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仍执行2001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市取定价表中的装饰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合同无约定时可参照《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或实际预算价格与市取定价找差。 3、发包方如将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等单独委托非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中无论是否有约定,总承包方仍按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本价目表计算直接费,并计取间接费、利润、定额管理费和税金,发包方按照进入本价目表市直接费价款扣回。 4、装饰工程预(结)算计算程序(执行96综合定额)见表9。 四月一日起签定合同的装饰工程: 1、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参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 2、材料价格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价格或参考《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执行。 3、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费、措施项目费的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4、编制工程标底时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规定执行。 5、《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表10)。 修缮工程: 1、仍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淄博市价目表<土建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及电梯分册>、<附录>》。 2、修缮古建工程仍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古建分册>》。 3、修缮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合同无约定时可参考《淄博工程造价指南》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或实际预算价格与市取定价找差。 4、一般修缮工程2003年预(结)算程序(见表11);修缮包定额工日工程2003年预(结)算程序(见表12)。 仿古园林工程: 1、施工机械费参照《一九九八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表》执行。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结算计算程序(见表13、表14)。 六、本办法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凡于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七、本办法由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与管理。 八、附表:1、2003年张店区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 2、各类工程预结算费用计算程序表(表1-14)。 3、2003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96综合定额取定表。 |
淄博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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