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交底培训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严密组织实施。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更好的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并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全面总结了我国建筑业15年发展的经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办法,对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回访保修等统一制定了管理标准。该标准是规范、评价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各层次人员行为、职责及明确相互关系的基本依据,对于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与管理,做好国家新颁标准的宣传和贯彻,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经建委研究,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交底培训班。同时,这次培训将作为全省、全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宣贯交底培训的组织领导,成立宣贯交底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委勘察设计基建科、市建委科教法规科、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领导小组组长: 许传东
领导小组成员: 丁惟荣、赵衍方、滕以钊、焦见修
焦见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培训范围及参加培训人员
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管理、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1、标准管理、建设、开发等单位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古建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合同、计划、预算人员;
3、监理单位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安排
按照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这次培训聘请本规范国家师资班的教授和我市专家授课。培训从4月16日开始到4月30日分批分期进行,每期学习时间为3天,具体工作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实施。
五、考试发证
此次培训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建设厅验印的合格证书,作为相关检查工作的凭证,并登记2.5个教育学分。
六、培训费用及要求
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每人共4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建委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本辖区和本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把此次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好该项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交底培训班安排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