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函[2011]14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6 00:0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自2003年颁发后,对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全省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出现,使得消耗量定额的有些子目与实际情况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实际的需要。经研究,我们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围绕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搜集整理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消耗量定额的修订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内容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修编时应予考虑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各专业消耗量定额中需要调整含量的子目、需要淘汰的子目、必须增加的项目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步骤   
    1、请各市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就消耗量定额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消耗量定额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摸底调研。       2、各市收集、汇总、分析各单位反馈的信息,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报告中除反映现行定额应予调整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因相关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而需增加的定额子目的情况。   
    3、各市组织召集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议,就形成的调研报告进行充分讨论。   
    4、各市在座谈会后形成意见统一、数据翔实、反映工程实际的书面材料,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省标准定额站。   
    5、省站根据各市上报的有关情况,统筹安排到各市进行专项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机构等单位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完成本项调研工作。   
    联系人 :黄璐,0531-87087067。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省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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