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算上报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字[2006]32号
 
关于测算上报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4 00:0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
    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19号《关于公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需要,切实提高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价格管理,有效预防建设领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的和谐稳定,按照省建设厅工作安排,要求各市定期测算本市各类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报省标准定额站统一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着认真积极的态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测算,力求贴近市场劳务用工水平。
    二、测算上报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内容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13种劳务作业工种。
    三、测算周期为半年,各市应于每年的6月、12月底前,将测算结果报省标准定额站工程信息科。省标准定额站对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后,将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和山东省工程经济信息刊物上,定期予以公布,服务社会。



省标准定额站
抄送: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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