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报告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字[2001]1号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2-03-25 00:00

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发布后,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情况
    (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宣传月活动。为深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强制性条文》的宣传,我厅报请省政府同意,于2000年8月12日一9月1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了工程建设标准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有关职能机构和各市地建委组织实施。省建设厅成立宣传月活动协调小组,杨焕彩副厅长任组长,标准定额、基本建设、勘察设计、重点工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地产、村镇建设、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各市地建委均把宣传月活动当做建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协调机构,为宣传月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如临沂市建委为了搞好宣传月活动,成立了有市委宣传部、市,建委、计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局参加的市工程建设标准宣传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开幕式上激请了我厅及有关部门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临沂市属区、县同样开展了类似的活动,范围广,声势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宣传月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1、省和各市地分别举行了隆重的标准宣传月开幕式、《强制性条文》发行式。8月12日,省暨济南市标准宣传月活动开幕式在济南举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齐骥、山东省副省长陈抗甫、省人大城乡委主任朱关兴,建设厅副厅长杨焕彩、建设厅副厅长万利国、济南市副市长陶安岭、济南市人大城乡委主任杨玉廷出席,省及各市地和济南市各县市区建设部门领导、部分建设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部、省领导为开幕式揭幕。主席台领导向部分企业赠送《强制性条文》样书。各级领导在讲话中强调一定要把《强制性条文》的宣传、贯彻、
实施与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8月中旬,临沂、潍坊、淄博、德州、枣庄、聊城、日照、济宁、滨州、菏泽、泰安、东营、烟台、威海、莱芜等市地分别举行了标准宣传月活动开幕式、《强制性条文》发行式。
    2、千家企业倡议活动。在省暨济南市开幕式上,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宣读《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倡议书》,号召全省建设企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深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放心工程。这项活动得到了全省广大建设企业的积极响应,全省共有1000余家企业在倡议书上签字。
    3、现场咨询活动。省及各市地在标准宣传活动期间,举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化知识咨询活动。由建设部门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勘察设计、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等机构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集中设立咨询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并设立宣传板栏,分发宣传材料,向社会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咨询活动还采取播放录音、幻灯等手段辅助宣传,生动形象,吸引了很多群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知识竞赛活动。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统一命题,由山东建设报专版印发。全省建设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共收回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23574份。
    5、系列宣传报道。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省、各市新闻媒体也对
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形式有新闻、领导专访、业内专家述评、典型企业报道、理论文章、标准知识简介等。   
    (二)认真开展《强制性条文》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掌握和理解,提高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能力,我厅组织开展了《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工作。一是明确目的,加强指导。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培训是为了提高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技术监督。二是制订计划,周密安排。我厅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培训计划,省里培训师资和业务骨干,市地培训各岗位的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按基建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建设工业产品生产等专业分别进行,计划在2001年年底前,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轮训一遍。为搞好《强制性条文》培训,我厅选派2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建设部举办的培训班,得到了部里的好评。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为保证培训效果,我们对培训实行"四统一":统一师资,市地培训机构、授课人员由省厅认定;统一教材,一律使用省厅规定书目;统一规模,每期培训班限定150人以内,且不得多专业同时培训;统一考核,培训考核一律使用省厅组织专家命题的试卷,考核合格的由省厅颁发工程建设标准专业人员合格证书。截止目前,我省已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共500余人参加;并将于2001年2月中旬再举办两期,200余人参加。各市的培训工作也已经开展。
    (三)深入扎实地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000
处,我们以《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对1999年7月1日后竣工和在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了全面检查;为避免大检查容易出现的形式化、表面化、一般化的弊端,真正做到摸实情、动实招、求实效,我们在切实提高检查质量方面狠下功夫。一是精心筹划,充分准备。检查之前,我们首先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聘请专家对检查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检查要求和要点,统一检查程序、检查标准和评判尺度。二是联合行动,形成合力。我们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局、省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省联合检查组,提高了大检查的权威性。三是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省联合检:查组每到一个市地,对列入检查范围内的工程随意指定抽查项目,随定随查,在被查单位未做准备的情况下随机抽查,到现场后按职责分工分头行动,摸到了真实情况。四是突出重点,专项检查。针对执行建筑防火强制性标准相对薄弱的问题,我们会同省公安厅,以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装饰装修为重点,开展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实施情况检查。五是跟踪督促,狠抓整改。2000年,省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提出整改意见72条。
    (四)依法从严处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严格实施,必须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2000年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大检查,在38项受检工程中,有28项工程存在着违反强制性标准的63个问题。对此,我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市地建设部门,对有关的3家建设单位、9家勘察单位、14家设计单位、17家施工企业予以10--20万元的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罚款5000-10000万,罚款总金额达600多万元。我们同时要求市地建设部门,根据省厅下达的处罚意见,在20日内按法定程序对上述单位予以处罚,并于30日内将处罚结果报省厅,省厅将于2001年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这些举措,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起到警示作用,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二、今后工作计划
    大力推进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把全省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在2001年度中,要在全省工程建设行业加大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广造舆论,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全行业遵守标准、执行标准的法律意识,使各类建设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自学遵守强制性标准。拟定在下半年开展一次标准宣传周活动,举办电视强制性标准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和发展标准宣传月取得的成果。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为使广大建设者尽快熟悉和掌握标准,按建设部要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培训工作,对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法规、勘察、设计、施工、标准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从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强制性标准培训和地方标准宣贯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标准化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颁发《山东省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组织省和各市针对工程质量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大力表彰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单位,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各种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报告。

                           

                                                      二OO一年一月十七日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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