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建筑学会组织编制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以下简称《施工规程》),于2004年12月30日经我厅批准发布实施。《施工规程》分土建和安装两部分,共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等内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体系。这对于实现我省建筑施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高效、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施工规程》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体现了我省施工技术发展的需要,是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控制、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各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施。为此,经研究,对宣传贯彻《施工规程》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宣传、贯彻《施工规程》是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施工规程》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与实施操作的技术准则,它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我省施工技术水平,增强建筑产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促进建筑领域的稳定和谐发展,各级建筑施工管理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对施工、监理等企业的施工人员和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等机构的技术管理人员轮训一遍,不留死角,有效地推动我省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施工规程》宣贯培训工作。各市要做好参训人员的统计和登记,根据各施工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培训时间。针对施工企业专业工种繁多的特点,要分类、分期、分批对口培训,尽可能地不要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和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可采取多种形式,除举办培训班外,还可以《施工规程》内容为基础,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悬挂宣传牌、设立宣传栏、板报等,营造一个有章可循、按章施工的氛围。
三、加强检查监督,注重实效。各市要加强对《施工规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抓好授课师资的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应用《施工规程》。要指导企业制定制度学习运用《施工规程》,并据此进行自律,要对本区域内的大中型企业施工人员宣贯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过《施工规程》学习培训,切实能使我省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施工规程》的宣贯培训具体工作,由省建管局统一部署。各市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二○○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