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函[2005]2号
 
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21 00:00

各市建委(建设局):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也是建设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标准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节能要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全面展开,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1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标准培训班。现就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部、建设厅领导到会就国家、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有关工作讲话;
    2、有关专家讲解《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
    二、参加人员
    各市从事标准管理、建筑节能管理、施工图审查中心、工程质量监督、公共建筑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05年7月11日- 7月14日,7月11日报到(报到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培训地点:威海市中汇大酒店
    地  址: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化西路298号(火车站、汽车站乘12路公交车火炬大厦站下)
    联系人:邵卫东(中汇大酒店) 电话: 013361160807
    五、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学习、资料、住宿费用自理。
    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人员凭证书到所在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效实施。
    请各市标准管理机构,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落实参加培训人员(每市限定10-15人参加),并务于6月底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同时告知威海市工程建设质量造价监督总站。
    联 系 人: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涂庆童
    联系电话:0531-83180925、87087056     传  真:0531-87910946
    联 系 人:威海市工程建设质量造价监督总站     郭建坤
    联系电话:0631-5231574、13181883097   传  真:0631-5231574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省标准定额站
抄送:各市标准定额站(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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