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建设厅
关于举办《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宣贯培训班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14 00:00

各市和各直属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宣传贯彻由公安部主编、建设部批准的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称《规范》,已于2004年10月9日由建设部第275号令发布,并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进一步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工作,提高我省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根据建设部、公安部统一部署安排,3月下旬,在我省举办两期《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范围
    按照公安部、建设部《规范》宣贯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要求,我省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是:
    (1)从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产品生产、中介服务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各1名;
    (2)文物、金融、民航、铁路等重要防范单位保卫人员各1名;
    (3)各市和各直属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技防办专管人员各1名;
    (4)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各1名。
    经公安厅与建设厅商定,第(1)、(2)、(3)部分人员由各地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第(4)部分人员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准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请各地公安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应参加培训的范围(人数附后)将人员落实,并平均分成两期,将每期人数及人员名单于3月15日前分别报省公安厅技防办和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报送格式附后)。山东省公安厅技防办 电话:0531-5123315传真:0531-5123313;山东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电话:0531-7087056 传真:0531-7910946。
    二、报到时间、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3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26日培训;第二期培训班3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30日培训。
    两期培训班报到地点均为济南军区联勤宾馆(济南市英雄山路38号),参训人员报到时需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宣贯培训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安防工程建设中的主要环节(如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等)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是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提供基本依据。公安部、建设部对该《规范》的宣贯工作十分重视,要求有关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和重要防范部门的保卫人员必须普遍接受培训,对考试合格的参训人员由全国安防标委会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鉴于我省安防从业单位较多,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请各地公安机关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规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要安排专人负责,把宣贯培训工作的要求宣传通知到各相关单位,确保每个单位参训人员落实。
    附件:1、各地应参加培训人数表(各市按上述要求每期参加培训人员为5人)
          2、参训人员名单回执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建设厅

                                                二○○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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