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鲁建标字[2004]6号
关于申报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残联:
为加快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根据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办公室、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3]14号)要求,经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今年5月开始申报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二、申报时间:
20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创建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鲁建标字[2003]14号《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认为达到标准的,方可申报。
2、申报城市应向全省无障碍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示范城的申请;
(2)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实施方案;
(3)申报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鲁建标字[2003]14号文附件2);
(4)县级申报城市须有设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的推荐意见。
省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将于2004年10月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检查范围,并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的城市,由省建设厅、民政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命名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并于12月召开表彰命名大会,同时表彰在该项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
联系单位:省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7906330
联 系 人:张 波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