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临沂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通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关于烟台市、临沂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6-12-13 00:00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7号)和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3]14号)文件的要求,按照我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工作计划,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协调办公室于11月21日至24日,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烟台市和临沂市申报"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进行了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由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和两位专家组成。此次考核验收以《山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铁路站场客货运设备设计规范》等为考核依据。在考核验收过程中分别听取了申报城市开展创建示范城情况的汇报;检查了创建示范城组织管理与法规制度建设情况;随机抽查了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老年公寓等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情况。现将申报城市的创城情况介绍如下:
    一、申报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概况
    (一)烟台市:现有残疾人约2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4.34%,其中视力残疾3.2万人,听力语言残疾6万人,肢体残疾11万人,另外还有91.1万老年人。全市建成无障碍设施的道路共72条,主要道路铺装盲道总长度已达200公里,缘石坡道1620个,新建和改造无障碍居住小区11个,残疾人专用公厕41个,安装触摸式人行横道感应灯和盲人过路提示器近100处,86部公交车上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语音报站器,建立了盲人有声读物室和专用阅览室,安装各类无障碍标志牌600余块。2006年筹资1.3亿元兴建了一座占地12万平米的老年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集老年人生活居住、养护、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为一体,建成后可容纳1000多名老人入住。今年举办省第七届残运会的主会场体育公园全部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入口、专用电梯和专用厕所,为运动会的成功举行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二)临沂市:现有残疾人43万,老年人126万,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4.22%和12.38%,自2003年以来,临沂市先后三次对全市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大规模建设和改造,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新建和改造无障碍道路68条、共138公里,在人行道交叉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处设置缘石坡道1154处。城区所有车站均进行了无障碍改造,近百辆公交车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语音报站提示系统。城区内新建或改造无障碍公厕38处。在主要路段交叉路口设置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安装各类无障碍标志牌2352块,公交车停车站点设置盲文触摸站牌156块。设置无障碍低位电话亭52个,无障碍停车位263个。
    二、申报城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烟台和临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建设、民政、老龄委、残联以及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分别制定下发了本市的《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建立了创城工作网络,形成了统一组织、社会参与、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烟台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创城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当前工作,部署下一步任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对工程进度情况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程进度快的单位提出表扬,对进步慢的单位通报批评。临沂市分管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与市房管局、交警支队等42个工程承办单位签订了《全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责任书》,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进程。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烟台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切实把好规划审批关,把好建设审查关,把好施工管理关,把好工程质量监理监督关,把好竣工验收备案关,确保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高质量和高标准。临沂市为推动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健康发展,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临沂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各市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唤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增强了共同参与积极奉献的自觉性。烟台市两年来,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份,在公共场所进行现场咨询活动6次,制作大型展牌、宣传刊板18块,还制作完成了无障碍设施电视宣传片,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和培训,面向服务、窗口单位发放设计规范近百册。临沂市自去年以来,先后在齐鲁晚报、沂蒙晚报、临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就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进行大规模的报道。创城领导小组还印发了专题简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组织了"无障碍在临沂,畅游临沂城"活动,20多名残疾、老年人在青年志愿者的帮助下畅游了商场、医院、广场等场所,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无障碍意识。
    (四)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烟台市和临沂市除建设、老龄、民政、残联单位以外,交通、公安、市政、旅游、卫生、教育、民航、铁路、金融、邮电、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了在统一组织协调下相互联动、紧密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
    (一)无障碍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如临沂市个别公厕中洗手盆的安放位置欠妥。
    (二)缺乏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如烟台市有的盲道上有堆土,个别指示牌有损坏。
    (三)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如新区与老区差别较大,主干道与背街巷口差别较大。
    (四)按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改造的认识不到位。如有的盲道宽度较小,缘石坡道高差过大。 
    (五)缺乏有效的应急机制。如公共场所内轮椅座席过少,高层住宅电梯内放置不开担架。
    四、下一步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意见
    残疾人和老年人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渴望"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生活条件,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无障碍设施。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综观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任务繁重艰巨,须全省各市及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认真工作,加快步伐,努力使我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强化意识,全面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各市应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市及有关部门领导应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城市建设中,加快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开展。
    (二)加强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和水平。各市应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对《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学习,树立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技术法规的观念。
    (三)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措施,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各市领导应抓紧行动,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技术规范和创城标准,制定措施或方案。学习推广先进城市经验,发挥各部门的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责任保证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四)加强监督机制,建好、用好无障碍设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履行职责,发挥好无障碍设施应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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