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5月10日以省政府令第252号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办法》学习贯彻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召开《办法》宣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范围
全省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工程建设、法规、招标管理处(科、办公室)负责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公室)所有造价业务人员;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所有造价师、乙级企业技术负责人;通过省鉴定的工程计价软件公司代表;特级和一级建安施工企业造价业务负责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企业、建设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造价业务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请参加《办法》立法工作的有关领导、专家,系统讲解《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重点。
三、时间安排、地点
宣贯会议每期一天半。分五期分别在烟台南山、长岛召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会议地点:
1、烟台龙口南山宾馆。地址:龙口市南山景区入口。报到地点:南山宾馆迎宾楼(自行带车前往的同志,请在威乌高速路黄城出口下高速;坐大巴前往的同志,请到龙口市黄城车站下车,转5路或105路公交车到南山商城下车,再西行300米即到。有条件的市可自行组织包车前往)。
2、山东省勘察设计教育培训中心。地址:长岛县长山路33号(由蓬莱港乘轮渡至长岛,全天有培训中心人员接船。每日末班轮渡为18:30)。
四、具体事宜
本次会议是学习贯彻《办法》的重要举措,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1、各市要及时转发会议通知,迅速通知本市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的参会情况,将作为考核从业行为内容记入信用评价档案。
2、组织好报名登记。为减少对正常工作的影响,可按本通知分配名额控制人数,分期分批安排人员参加。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务必将参会名单(标明单位、姓名等)、带队人员联系电话,提前三天传至会议联系人。
3、设区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须每期派专人带队参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参会人员可参加第一期。
4、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收取会务、资料费、食宿费等计960元。司机收取600元。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王小强
电子信箱:zcfgcwxq@sohu.com
联系电话:(0531)87087035 15866791767
联 系 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087065 13964165778
南山宾馆联系人:史炎琛 0535-8616178
长岛宾馆联系人:孔庆超 0535-3217995
附件:各市参加宣贯培训会议人员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