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加快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促进我省建筑业和钢铁业产业升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
李兴军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兆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
成员:
宋锡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处长
张道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站长
王万杰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处长
范钦楠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
常子友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主任
王润晓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顾发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王美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调研员
李东平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副处长
张广奎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安处处长
朱洪祥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院长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协作,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政策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在建筑行业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有关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我省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政策和措施,开展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三)制定加快我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督导各市有关管理部门(机构)工作。
(四)组织开展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加强推广应用建筑用高强钢筋政策宣传和技术人员培训。
(五)加强有关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协调配合、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
(六)组织开展我省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相关省市、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员及电话:
原玉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联系电话(传真):0531-87087056
电子邮箱:sdbz1204@163.com
李东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26201
电子邮箱:lidongping@miisd.gov.cn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