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字【2013】4号
 
关于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1-11 16:25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经信委《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实施意见》(鲁建标字【2012】36号)精神,推动我省建筑业和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按照省住建厅、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的通知》(鲁建标函[2012]13号)要求,在前期全省17市自查的基础上,2012年11月26—30日,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组成2个检查组对济南、青岛、淄博、莱芜四个城市进行了抽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及现场查看工程项目的方式,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建立管理机制和制度的情况;开展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的情况;生产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和产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监、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标准的情况;工程项目应用高强钢筋的情况。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各市相关单位对我省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了一些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了个别存在的问题,达到了检查的预期目的。现将有关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抽查发现,四个城市均能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政策和技术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工作成效显著。
  制度建设方面:根据省住建厅、省经信委《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实施意见》(鲁建标字[2012]36号)文件要求,四城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自建立了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基本完善了组织协调机构和制度建设,制定了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激励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了生产管理、设计应用、施工图审查、建设、施工、监理、质监等环节的制度建设。
  生产方面:据抽查情况统计,2012年四城市主要钢铁企业400MPa以上级高强钢筋生产量已达全部钢筋产量的70%以上,高强钢筋生产正常,尺寸精度高,产品力学性能稳定,产能充足,完全能满足高强钢筋全面推广应用的要求。
  应用方面:国家现行设计与施工标准、规范基本齐全,依据明确。在施工图审查中对采用高强钢筋的工程没有任何审查障碍,在设计中采用高强钢筋也没有任何问题。高强钢筋的应用以HRB400为主,在设计中用于除吊钩吊环以外的各种结构构件,工程实际用量占钢筋总用量的75%以上,另外,HRB500钢筋用量很少,抽查显示,只有济南市在几个工程中采用了HRB500钢筋
  本次对四个城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抽查,不仅对我省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力的促进了下一步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工作,更为确保2013年底完成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四城市的工作经验及典型做法
  (一)济南市由建委和经信委联合下发文件,成立了由两委分管主任任组长,有关处室、科技推广机构为成员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推广应用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方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措施任务,制定了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及激励措施,根据高强钢筋的生产和应用的需要提供准确数据。
  在监督管理方面,对钢筋价格及供需矛盾采取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按规定对钢筋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阶段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标准优先设计选用高强钢筋,图审机构严格图纸审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钢筋进场进行严格质量检查,质监机构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优先采用高强钢筋。为让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在全市组织了以规范为依据、理论与工程相结合的相关培训。
  (二)青岛市成立了以市建委和市经信委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推广应用工作。
  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程中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通知》,明确了推广应用的目标和工作措施。在强化管理、政策扶持、激励措施和加工配送方面,青岛市已提前部署,完成了多项工作的落实。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规定了包括高强钢筋在内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扶持政策。并从今年起在优秀设计项目评选时,将高强钢筋的使用率作为一项指标。对于高强钢筋使用率不高的设计项目,将取消评奖资格或降低评奖等级;积极推动将建筑工程中高强钢筋采用情况纳入市优质工程评选条件。制定了《青岛市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试点应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房建设应当优先采用高强钢筋和成型钢筋”。并在该规定中将高强钢筋加工配送的企业建设条件、生产管理、出厂和交货管理、生产与使用责任、资料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这也是我省第一部关于钢筋加工配送的政策性文件。目前青岛市已筹建了钢筋集中加工配送点。在高强钢筋生产方面,为准确掌握生产使用情况,青岛市建委会同市统计局制定了《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产品产销情况报表》、《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产品使用情况报表》,将高强钢筋作为单独一项进行定期统计。
  (三)淄博市除成立了由市住建局、市经信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之外,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又成立了设计指导组、工程监督检查组、生产及产品质量监督组,分别负责推广应用过程中的设计、工程监督和生产研究。由住建局工程建设科、科技设计科、质量安全监督站、标准造价管理处、审图中心等单位负责高强钢筋的设计审图、技术指导、质监和协调;由经信委行业发展科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高强钢筋的生产调度、产品质量和技术开发研究。各办事机构明确了从生产、配送到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的责任分工,使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更加细致强化。
  为进一步促进高强钢筋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淄博市制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各类工程评奖活动中加入高强钢筋应用的考核内容,将高强钢筋的应用作为评奖创优的前提条件;加入设计评优、绿色建筑评价和节能减排考核中,积极引导建设、设计单位使用高强钢筋;要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率先采用高强钢筋。积极组织全市部分设计、监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参加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宣传动员,教育发动,为推广应用先行做好技术支持和储备。为掌握全市的推广应用情况,及时了解推广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设计、监理、质监、施工等单位参加的高强钢筋应用情况座谈会,就产品出厂、现场加工、钢筋连接、质量验收、工程量签证、定额取费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进行座谈,为下一步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四)莱芜市在成立了由市住建委和市经信委联合组成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后,积极开展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高强钢筋,要求出具《莱芜市建筑工程高强钢筋应用达标核定书》,并将其作为勘察设计评优、工程质量优良工程、优质建筑结构工程、凤城杯工程、安全文明优良(示范)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评奖创优、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创新品将、节能示范工程等建设评奖创优活动及节能验收资料的必备条件之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起在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钢筋加工,到2013年底全市成立3—5家大型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到2014年底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全部使用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加强高强钢筋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工作,对加工配送企业实施专项认定备案;强化配送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高强钢筋强制应用的意义认识不够。部分人员潜意识里认为高强钢筋的应用仅仅是对普通钢筋的简单替换,认为高强钢筋应用会带来工程用钢成本的大幅度上升,缺少对钢筋强度提高后钢筋用量减少的认识。
  二是设计上细节处理不完善,施工中加工技术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设计过程中对钢筋的使用标注细节处理不足,造成施工过程中对具体钢筋的使用存在一些混乱现象,比如带E的抗震钢筋和普通钢筋,会出现要求使用抗震钢筋的地方由于未标注详细而造成施工方选用普通钢筋,导致钢筋使用错误的现象。另外,建设施工单位对钢筋连接技术的认识不全面,缺乏钢筋机械连接的认知和对焊接技术的掌握,造成加工困难或材料浪费严重。
  三是对钢筋加工配送的理解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对 “鼓励高强钢筋生产企业、大型经销商和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企业建立高强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完成高强钢筋加工配送产业布局,逐步禁止建筑施工现场钢筋加工”这一工作的理解上,部分城市将钢筋加工配送企业与早期的冷轧钢筋加工企业相混肴,认为钢筋加工配送还是瘦身钢筋和非标钢筋的源头所在,不允许场外加工配送钢筋。
  四是500MPa以上级高强钢筋的应用较少。四个城市中极少有采用500MPa级螺旋钢筋的项目,只有个别工程中的个别部位采用了少量的500MPa高强钢筋,生产企业全年的生产量也仅有一两万吨。主要原因就是政策激励措施滞后,设计标准规定不严格,设计单位缺乏积极性,建设单位对应用高强钢筋有所顾虑,施工企业认为增加人力和物力成本,加工难度大。
五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目前,市场上仍有小钢厂生产的低质量钢筋以超低价格冲击市场,或者假冒大钢厂的产品,以次充好,扰乱了市场,对建筑工程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六是供求信息不畅。主要表现为设计院或建设方认为某型钢筋(特别是500MPa级)市场无供应,尽量避开设计或者使用替代型号;而另一方面,生产企业产能充足,批量生产条件具备,但市场无应用需求,故不敢进行大批量生产。供求信息不畅已成为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阻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城市抓紧成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已成立协调组的城市,要充分发挥作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制定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内容,确保高强钢筋推广工作的进度和效率。
  (二)落实鼓励政策和奖惩机制。对于已经建立鼓励机制和奖惩措施的城市,要抓好落实。省经信委将对Ⅱ级以下钢筋生产停发生产许可证。图审机构对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的工程,要坚决退回设计单位进行重新设计。对于各项建设评奖创优活动中应落实高强钢筋应用的考核内容,对于高强钢筋使用率不高的项目,取消评奖资格或降低评奖等级。
  (三)加强高强钢筋的登记备案工作。各级建设、监理、施工、验收等部门尽快落实高强钢筋备案认证管理制度。要求未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的高强钢筋或其相关应用技术不得进入工地、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高强钢筋登记备案的网上公示及备案产品信息汇编为平台,切实把好高强钢筋质量关。
  (四)推动高强钢筋加工配送产业发展。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协调组将尽快制定我省的高强钢筋加工配送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促成先期已着手建设和将要建设的高强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完成建设,开始全省各市高强钢筋加工配送企业布点,完善配送企业备案制度,逐步禁止建筑施工现场钢筋加工。
  (五)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标准、规定及定额。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协调组针对目前我省工作的实际情况,正在研究从设计角度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设计行为,调动设计单位积极性;从施工角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统一高强钢筋连接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从加工配送角度编制相关取费定额,推进加工配送工作的进行。
  (六)建立高强钢筋供需信息发布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供求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协调组决定建立全省高强钢筋供需信息发布平台。生产企业可定期在网站平台发布生产信息,包括所生产高强钢筋的规格、价格、产量等,使用单位可在此平台发布需求信息,搭建供需双方信息沟通桥梁。
  (七)组织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研讨及培训。开展针对高强钢筋设计应用、加工配送、连接技术等方面的研讨及培训,为生产方与应用方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避免推广应用工作在管理、设计、施工、设备选型等各个环节走弯路,使更多的工程技术人员了解应用高强钢筋的重要意义,掌握相关标准和技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推广应用工作奠定基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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