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函〔2018〕25号
 
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14:17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提高全省工程造价行业职业技能水平,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转型升级,选拔高层次专业人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省建设工会、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承办,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建设工会、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建设工会、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竞赛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指派分管负责同志牵头,会同所属市级建设工会和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设立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预赛的组织实施及决赛的准备工作。

    二、竞赛工种

    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三、竞赛组织和内容

    (一)竞赛组织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市竞赛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预赛接受个人报名,各市预赛的优胜者组成市级代表队进行决赛。

    (二)竞赛内容

    职业技能竞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竞赛内容以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知应会内容为主。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占70%,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每名选手单独答题,单独计分,按总成绩排列名次。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工程造价计量计价基础知识等。

    实际技能操作考核,详见附件5。

    四、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参赛对象条件和要求

    参赛选手应是我省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从事工程造价市政专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在职职工(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满18周岁。

    除个人参赛外,同一工作单位的参赛选手达到5人的可视为团体参赛,预赛中记取团体成绩。

    (二)报名办法

    1.预赛阶段,参赛选手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定额站子网站中设立的技能竞赛专用系统进行个人报名。各市竞赛组织机构上报《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市级报名表》(附件2),进行市级代表队报名。

    2.决赛阶段,各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预赛成绩,核实人员资格后,选拔10名个人优秀选手组成市代表队,参加全省工程造价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标准定额站报送《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登记表》(附件3)和《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每位选手一张)(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附件4)。

    (三)市级代表队组成要求

    各市代表队最多由领队1人、教练1人、个人选手10人,共12人组成。组队报名后,参赛选手名单原则上不得变更,且不允许跨地区组队。

    五、竞赛时间和程序

    1.2018年7月18日—8月17日,参赛选手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sdjs.gov.cn/)网站中技能竞赛专用系统进行预赛报名。

    2.2018年7月27日前,各市竞赛组织机构上报《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进行市级代表队报名。

    3.2018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参赛选手登录技能竞赛系统在线进行预赛。各市竞赛组织机构原则上应统一安排地点,进行集体比赛,具体地点由各市另行通知。

    4.2018年9月15日前,各市竞赛组织机构对预赛成绩优胜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市代表队人员组成,并报送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及相关表格(附件3、4)。

    5.决赛暂定2018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个人奖两类。

    (一)团体奖

    1.预赛团体奖

    参赛选手达到5人的单位作为参赛团体,将记取团体内前5名预赛成绩,以团体为单位,按预赛总成绩设全省预赛团体一等奖5名,预赛团体二等级10名,预赛团体三等奖20名。该奖项于决赛时统一颁发。

    2.决赛团体奖

    以市级代表队为单位,按决赛总成绩设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

    3.对此次竞赛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公平公正,宣传发动有力的市竞赛组织机构和参赛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

    1.决赛成绩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决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2.决赛总成绩前10名的选手,由省建设工会和省标准造价协会授予“山东省工程造价市政专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决赛总成绩前11至30名的选手,由省建设工会和省标准造价协会授予“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各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励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广泛动员组织职工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执业水平。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时将竞赛开展情况上报组委会,确保决赛顺利举行。

    (三)预决赛中,若参赛选手出现雷同卷,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且不记取所在单位的团体成绩。各市应加大宣传力度,保证竞赛成绩公平公正。

    (四)有关竞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磊、于振平,电话:0531- 87087058、80973087,传真:0531 - 87910946,邮箱:sdbzzjxh@163.com

 

    附件:1.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doc
       2.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市级报名表.doc
       3.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登记表.doc
       4.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doc
       5.山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市政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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