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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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14:31 |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两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进行宣贯培训。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23日9:00-16:30 二、培训对象 各市住建主管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具体操作如下: 1.电脑端:使用电脑进入“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com),点击“新闻通知”栏“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图片,按提示登录观看(直播密码666666)。 2.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666666)后即可学习。
四、培训内容 具体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事宜 请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可组织集中观看,也可自行登录网址观看,并做好本地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 联系人:张 雷,0531-51765519。培训技术支持人员:姜 博,010-64928481 13911368834。 附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日程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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