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山东华诺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变更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地址等事项的通知
2015-12-24 11:31

有关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对你们上报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山东华诺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地址等事项的变更申请,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变更情况详见附件1。  
  二、注销淄博伟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申请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三、请及时收回这些企业的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副本,报送省标准定额站,同时领取新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附件:批准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变更情况一览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5年12月22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