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资质标准的要求,我们对山东中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74家企业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认为山东中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65家企业申报的材料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同意其延续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烟台万佳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依据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山东正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4家企业因达不到乙级资质标准条件,依据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企业名单附后)。请各有关市据此及时收回上述174家企业的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和业务专用印章,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注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