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省站各业务科室:
2015年11月,省站下发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标定字〔2015〕22号),统一部署全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类政务信息的报送、宣传工作。按照该通知的要求,现将截止到2016年2月底的全省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标准造价类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以来,各市站、省站各业务科室充分利用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措施、新成效,促进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标准造价行业发展情况的了解。
从上报情况来看,信息报送时效较为及时、报送质量比较突出的有青岛、淄博等市及省站市政、安装等业务科室。
信息报送数量不足或时效、质量有待提高的有济南、烟台、潍坊、泰安、济宁等市。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市站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不能满足要求;部分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工作汇报类信息较多,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提炼和总结归纳类信息较少。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站、省站各科室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重要性,加强组织管理和责任意识,保质保量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信息选题不一定局限于本部门、本科室的工作,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内标准造价方面各类新情况、新发展、新趋势等,均可作为政务信息的题材。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