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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2016-03-29 13:48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我们修订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月6日以前将书面意见上报省标准定额站(电子邮箱地址:dezlilei@126.com)。

  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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