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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08-02 16:06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鲁建办字[2011]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站组织专家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1家工程造价甲级企业的资质延续申报材料,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合并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15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7087058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综合科
  邮政编码:250001

  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审查意见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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