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风尚,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2号)规定,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分值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