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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第七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10-10 16:03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鲁建办字[2011]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站组织专家对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枣庄公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1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7087058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综合科
  邮政编码:250001
  附:2016年第七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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