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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16 08:55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造价信息监测是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直接体现,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造价信息监测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工程造价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运用监测系统,形成本地区造价监测指标指数,提高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从业业绩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监管水平。

    二、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为造价信息监测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提供组织保障。制定造价监测信息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对辖区内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造价信息监测的宣传动员,为下一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按照我省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实施方案的步骤,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已基本完成与国家造价信息监测平台的数据接口工作,目前省站选定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正在开展数据报送和信息监测的试点工作。待试点完成后,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造价信息监测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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