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第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造价咨询资质标准条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山东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资质情况已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资质标准条件要求。请4家企业根据省标准定额站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另行下发)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名单如下:
企业名称 资质证号
1、山东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090537000717
2、山东鲁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090737010014
3、烟台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000937060002
4、山东华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080737130001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