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造价协会:
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08]005号》文件要求,我协会已于2008年5月转发了《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鲁建标协[2008]2号),为充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甲级咨询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参评材料,及时报送所在市造价协会。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请登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查阅《关于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鲁建标协[2008]2号)文件中的第二款"申报材料要求",所报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请各市造价协会将拟参加评选单位的材料,集中在2008年9月22日8:30-11:30,报省造价协会(建设厅大楼1307室),逾期不再受理。
省造价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