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3日)
同志们:
为贯彻中央"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入开展防非典斗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昨天,省政府常务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各级立即行动,抓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果。下面,我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
去年青岛会议以来,各城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不断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市容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一是以城市道路和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2年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155.2亿元,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91%、30%、40%、7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一批高标准的主干道和精品工程相继建成,城市现代化气息明显增强。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城市主干道、出入口、旅游景点等窗口部位的面貌得到改观。2002年,仅17城市城区就清除垃圾死角2000多处,清理乱摆摊点15万处、乱贴乱画70万宗、广告牌匾10万多块,拆除违章搭建8000多间,粉刷沿街建筑立面50万平方米,铺装改造人行道60万平方米。济南经十东路和火车站广场、青岛沿海一线、威海海滨南路和广告整治、烟台滨海路和城市出入口、济宁高速公路沿线整治以及聊城、德州的水环境整治等,对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吸引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大多数城市将市、区、街、居四级的城市管理权限和职责作了明确划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面推开,一些城市实行了管线敷设、广告设置的部门会商、联合审批制度,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尽管我省的城市环境建设有了很大进展,但是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在很多城市还相当突出。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占路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大量存在;店铺招牌和广告牌匾粗制滥造、杂乱无序;乱堆乱倒垃圾、垃圾围城现象等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医疗废物、交通运营垃圾集中化收集处理程度低,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违章搭建、违规开发、占用公共绿地、侵占公众利益的现象到处可见,有的城市违法建筑面积总量已占了相当高的比例;市政设施陈旧、环卫设施不配套、绿化美化水平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与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强烈愿望相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组织赴南方省市考察学习,大家普遍感到在城市环境建设上我们的差距很大,而且其差距仍在扩大。一是城市化进程慢。2002年我省城市化水平为40.3%,广东为56.6%,江苏为44.7%,浙江为53.3%。近5年我省城市化水平提高了6.2个百分点,而同期广东、江苏、浙江分别提高了10.5个、14.8个、18.7个百分点。我省一些特大城市、中心城市的建设档次、管理水平、环境面貌、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比南方同类城市都有不小的差距。二是城市环境脏乱差,景观效果、环境质量水平低。在整治环境上,我们的工作紧一阵、松一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上海、杭州、苏州、南京这些城市,道路平整洁净,广告牌匾规范有序,城市绿化水平高,市容景观亮点多,城市环境总体效果好,使大家受到强烈的震撼。三是城市新区建设水平低,规划设计水平不高,老城区建筑密度大,基础设施陈旧,新老城区缺乏有机联系。不少城市的规划布局没有展开,城市发展空间小。有些开发区没有把产业培植与城市新区建设结合起来,功能不全,景观不美,"新城旧貌"现象大量存在。
出现上述问题,既有体制方面的制约,也有工作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解放不够,思路不宽,缺乏紧迫感、危机感,工作中标准不高,缺乏大手笔、大举措的动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氛围没有形成。二是城市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有些工作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抓落实不够。环境整治标准起点低,管理措施不配套不落实,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抓得多,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脏乱差问题往往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三是城市规划相对滞后,规划设计水平不高,规划缺乏权威性、严肃性,执法比较薄弱,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不力。特别是对临街经营用房建设缺乏刚性约束,有些不能及时发现,有的发现了不能依法予以拆除。四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不活,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展迟缓,城市资产经营缺乏活力,市场化运营水平不高,投融资渠道单一。五是对环境整治和地质环境的治理及生态恢复重视不够,保护措施不力。在一些地方乱采滥挖、损害地质环境、破坏山体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对此,务必要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环境也是生产力。整洁良好的市容市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吸引资本和人才流向的重要条件,已成为决定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加强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既是关系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更是关系城市长期发展的战略问题。特别是在当前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搞好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出好的生活和生态环境,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做出重要批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新高潮,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深入贯彻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经营城市、以人为本三个观念,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以及渠道畅通的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抓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三个关键,全面深入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打一场攻坚战,基本消除城市环境脏乱差现象,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使全省城市功能明显增强、环境明显改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今年是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年,务必要开好局,起好步,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结合防治"非典"斗争,全力"治脏",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按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的力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在5月底高温季节到来之前,把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积存垃圾、居住小区内和城中村等地段的乱堆杂物全部清理完毕,减少病毒、细菌滋生地。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消毒和处理工作,清淤疏浚排水管道,防止污水外溢,对垃圾台站、卫生箱、垃圾运输车、公共厕所等部位定期消毒,对医疗垃圾实行专门收集、集中焚烧,为控制疫病的传播和蔓延创造条件。二是以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占路经营和户外广告为重点,大力"治乱",尽快改善市容环境。拆除位于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拆除乱搭乱建和有碍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显山露水,让路透绿"。搞好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实施"退路进厅"。要全面清理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对城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逐条街道进行排查,分区进行规划设计。三是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着力"治差",提升城市"第一印象"。今年结合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各地对城市出入口进行了集中整治,有的已初见成效。下一步主要是围绕配套市政设施、拆除临时建筑、实施绿化美化等,提高整治水平。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特殊地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整治环境、配套设施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基层管理机构的调整和社区服务政策的落实,解决农民变市民的实际问题。
为了落实今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和要求,要突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执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城市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许多与规划设计不合理、规划执法力度不够有关。比如在城区主干道上批建的"下店上宅"式建筑,出入口批建的临时建筑,大都成了市容管理中的难点;由于管线规划不到位,管线相互交叉、重复埋设,导致道路反复挖掘;由于规划管理不到位,执法查处不及时,导致大量违章建筑存在,影响了城市景观。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把工作的重心前移,在强化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提高规划水平和覆盖率的同时,要重点加强规划执法,加强规划管理层级监督,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查处各种规划违法违规案件。对查实的各种规划违法、违法采矿等行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特别是对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牵扯到什么人,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挺起腰杆,动真的,来实的,突破难点。省建设厅今年要立案查处一批规划违法的案件,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组织拆除一批严重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处理一批责任人员,为市地做出表率,带个好头。这是衡量规划管理部门敢不敢履行职责、能不能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准,也是树立规划权威和地位的必要手段。强化规划执法,今年的目标是使城市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得到纠正,违法违规责任者受到依法追究,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动作,齐抓共管,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搞好部门间的配合,共同建立起有效的防范和监督机制。对新出现的违法违章建筑,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为其通水、通电、通气,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和暂住证。
(二)精心策划,精心设计,统一组织实施。各城市政府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统一确定整治的重点道路和区域,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对整治项目要进行整体设计,精心策划,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注重文化内涵,突出实际效果。在具体项目整治中,都要先做规划设计,从路面整修、人行道铺装、广告牌匾整顿、管线入地、破旧建筑拆除、建筑立面整治到绿化美化、夜景照明,要统筹安排,集中进行,一整治一条路,一整治一个区片。环境综合整治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干就干出高水平。"求乎其上,得乎其中;求乎其中,得乎其下",讲的就是要求、标准与所得的关系。要实行严格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边整治、边规范、边加强管理,做到整治改造一片,规范管理一片,提升水平一片。
(三)搞好绿化美化和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的档次和水平。各地要着眼于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大环境综合整治格局,抓紧实施一批城市道路改造、山体河道整治、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等影响城市大环境的骨干项目,创造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硬件条件。对城市周边裸露山体的恢复保护,有关城市要抓紧研究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争取一、两年内有较大改观。要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建设步伐,省"十五"规划要求2005年前各市要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装置,为适应抗"非典"斗争的需要,要提前安排,抓紧建设。在工作安排上,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区别轻重缓急,远近结合,先易后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在解决多发性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事关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优先予以规划实施,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参与市政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把城市环境整治好、保护好。
三、改革创新,标本兼治,建立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必须自觉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思路,树立新观念,研究新办法,积极主动地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动力和活力。
(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管理也是生产力。同等规模和档次的城市,由于管理水平的不同,其城市面貌和承载功能会有很大不同。一个城市的管理,不可能由市里大包大揽,必须充分发挥区一级管理的积极性,合理划分市、区的事权和责任,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要在"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原则指导下,落实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监督"的工作体系,明确市、区、街、居四级的职责和要求,建立起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要配套完善相应的层级考核机制,市对区、区对街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必须要把城市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年底前各市要解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日常工作经费问题,使他们从创收中解脱出来,把主要职能转移到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上来。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做到该放的放开、放到底,该管的管好、管到位。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管理效率。学习北京、上海等的做法,对城市露天烧烤、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随地吐痰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二)大力深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市场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突出抓好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体制、运作模式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在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总的原则是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建立起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机制;打破垄断,放开市政公用行业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允许社会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经营,建立起多元化的市场运作机制;加快企业制度创新,推进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建立起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发展产业化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各城市要抓紧部署,大胆探索创新,尽快启动这些行业的改革。今年要全面开放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作业企业或作业人,签订作业合同。在落实养护经费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和实施以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提高养护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配套法规、标准建设。各城市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对已有的管理法规、规章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尽快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技术规范。省里已经出台了《山东省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标准》,各城市也相继出台了一些专项的办法,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制定整治户外广告标准,既要有管理规定,讲明部门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又要有技术规定,提出位置、规格、时限等方面的要求。道路挖掘和占用、灯亮工程、建筑工地管理、治理乱贴乱画、临街建筑的强制性定期清洗等,都要建立健全这样的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把这些规定、标准和目标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规范政府行为,逐步走上规范管理的路子。
(四)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城市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群众最关心,也最有发言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群众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集中整治,在短期内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效果,取信于民。城市道路及河道、出入口、住宅区、集贸市场、临街建筑和工地、城市广场及其它城市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贴近群众生活,代表城市形象,要下大力气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管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研究落实科学的城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时监测与动态控制,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各类问题。进一步完善96111热线机制,树立城市管理品牌。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广大群众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程度,广泛发动组织市民参与市容环境建设,鼓励群众举报,强化舆论监督。
四、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既是当前抗击"非典"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改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长远大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中央决策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心要大,措施要硬,行动要快,层次要高。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在各城市人民政府。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的同志要全力靠上抓。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将整治任务分解下达给区、街和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责任,统一标准,限期完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贯彻落实去年青岛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防"非典"和开展"三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树立典型、检查评比、考核奖惩,一把尺子量到底,在"整治"和"创建"中考察班子、锻炼队伍、选拔干部。
省里要加强指导协调,实行考核通报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督促各地工作开展。省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国土、卫生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对那些动作迟、成效差、群众意见大的单位由新闻媒体曝光。对整治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程度高的城市,要予以表彰。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部门责任重大,义不容辞,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要建立完善督查调度制度和专报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经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关心爱护城市环境,人人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原则,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戒形式主义。各城市的情况千差万别,要因地制宜,从当地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能刮风,更不能摆"花架子"。在整治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与民同心,防止脱离群众。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群众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处理好。要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决策,多倾听基层的呼声和专家的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经营问题,保障基本生活,切实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整治过程中,要按照"低成本、低造价,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突出特色,干出精品,赢得群众认可和社会支持。
同志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关心,社会关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让我省的城市管理走上一条高起点、高标准、长效管理的轨道,努力营造天蓝水清、地绿花红、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优美城市环境,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