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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民同志在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2-04-17 00:00

(200年3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今年我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下面,我就去年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去年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回顾
    2001年4月以来,省建设厅、省监察厅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团结协作,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成效显著。据统计,到2001年底,全省各级共抽查工程项目 9721个,占同期在建项目总数的89.2%,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2351项。其中,应招标工程未招标的   511项,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128项,招标投标弄虚作假的21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61项,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的78项,不依法报建的545项,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889项,不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467项,不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的423项,不依法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的587项,不依法实行监理的348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单位776家。对上述问题,各市进行了认真处理。全省累计下达整改通知书423份,责令停工整顿单位工程   213个,责令停业整顿企业38家,吊销资质证书企业10家,强制拆除违章工程 11个,对863家违法违规单位(个人)予以罚款1589.45万元。二是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积极清理各种与之不相适应的规定和"土政策"。在2001年6月底前均取消了针对外地一级建筑施工和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投标前入市注册许可手续,实行中标后登记备案。三是政企、企事分离任务基本完成。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分离、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分离,是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一项硬指标,经各方共同努力,到年底,全省17个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基本实现了与招标办脱钩,全省所有取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全部与招投标管理机构脱钩。四是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按面积计算的竣工工程优良品率达到46%,青岛山东国际会展中心、济南中信广场等7项工程获得"鲁班奖",99项工程获得"泰山杯"。全省建筑施工杜绝了三级以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万人死亡率为万分之0.18,远远低于国家建设部1.5的控制指标。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去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省长办公会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李春亭省长、韩寓群常务副省长,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纪委赵春兰书记多次对整顿规范中查办案件工作做出批示;赵克志副省长经常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还专门到青岛等市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进行调研。省建设厅、监察厅更是把这项工作作为去年的头等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机构,抽调骨干,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在7月、9月的两次检查中,两厅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地进行检查,增强了工作力度。各市党委、政府切实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联合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赵克志副省长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突出重点,执法从严,管理创新,抓大案、抓成果、抓规范、抓机制。在省内部门间相比要发挥带头作用;在全国同行间相比要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我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了高起点、高标准,以严查严处为手段,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一是在工作安排上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在工作的重点上,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集中整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突破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工作的措施上,提出"第一、二阶段要形成高压态势,第三阶段尽快查结一批案件、务求初战必胜"的要求,积极实施舆论宣传先导、企业自查自纠、县区拉网检查、省市严格抽查等一系列措施。仅省里就先后召开了两次电视电话会议,一次工作现场会,针对当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要求。还连续两次由两厅领导带队,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情况进行抽查,使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始终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中。二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查重罚。各级在工作中坚持动真的、来实的,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挥起重拳、排除干扰,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特别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和涉及到的具体人员,顶住压力,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济南、青岛、淄博、济宁、东营、潍坊、日照、莱芜等市对城乡结合部和建成区私人建房中的乱开发、乱建设,不服从政府管理的违法行为及恶势力进行了坚决打击。对那些严重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和大案要案,除严查重罚外,还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处罚到位。省建设厅、监察厅对两次抽查 294个工程中发现的 582项违法违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逐项提出处罚建议,并逐项督办落实,截止到今年一月份,各地已基本处罚到位。
    (三)规范与整顿并举,大力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本着边整过改、边整边建的原则,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着眼于对建筑市场的长远规范和管理,十分重视长效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第一,打破地方保护,建立市场开放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的要求,全面清理了带有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性质的政策规定,在全省强制实施了允许一级、甲级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各地任意投标的规定。为了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各级大幅度削减了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济南、青岛、莱芜等市对工程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大量减化了繁琐的审批手续。第二,围绕"三公"原则,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着力推行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和合同管理制度,将政府对招标投标的管理由单纯注重事中监督,延伸到了事前和事后监督,把招标投标全过程都纳入了严格的监督之下,有效的避免了招标投标中规避招标和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第三,立足于长远发展,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允许有形建筑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有形建筑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有形建筑市场正式列编,彻底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分离创造了物质基础和条件。全省建起了由23个专业、7000余名专家组成的评标专家库,并在各个有形建筑市场推广使用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对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和行为信息的动态管理,实现了应用电脑对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避免了人为确定专家造成的弊端。各地还以有形建筑市场为依托,建立了工程信息网络系统,为政府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给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为逐步实现网上投标报名和办理有关招投标手续打下了良好基础。第四,建立司法介入建筑市场监督机制。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引入司法机制管理建筑市场,由市县两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巡回法庭",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案件随时进行受理,并立即进入司法程序,不仅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强制性,而且增强了时效性,对整个建筑市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临沂、莱芜、德州等市分别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守法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第五,建立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全省各级都建立了建筑市场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截止到12月底,全省各级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20件,立案466件,查结337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1万元。在全省推广了青岛、东营、莱芜、日照等市建立和实施招标投标结果、资质审批、工程评优三项公示制度的经验做法,将群众关注的政府审批行为和招投标结果纳入社会的严格监督之下。
    (四)始终把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各级既把工程质量抓安全生产作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又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最终落脚点放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上,自始至终在提高工程质量和确保安全生产上下功夫、用力气。狠抓了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年初,省建设厅和各市建设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与县(区),县(区)与企业,企业与内部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企业、现场、班组,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大立法力度。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界定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设立了严格的处罚条款,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做到了有法可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政府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在全省开展了建筑施工、垂直机械、城市燃气、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治理,省里还连续组织了3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程347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72份,责令18项工程停工整改,处罚企业15家。另外,还开展了工程勘察专项治理,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加强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通过努力,去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了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和建筑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有的地方对整顿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出现了自满松懈和厌倦情绪;有的对治本措施研究得不够,边整边犯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忽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地方保护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部分地区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不重视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特别是县以下执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领导干预工程承发包活动的问题还仍然存在;工程建设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不高,还有的行政审批机构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致使工程项目审批环节倒置,管理部门之间的审批环节不衔接、不协调;个别地方还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往往以整改代处罚,以罚款代替责任追究,造成了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处罚不到位。对上述存在问题,各级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2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002年,是集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第二年,也是能否取得切实成效至为关键的一年。各级要明确我国加入WTO和我省加快城市化步伐给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提出的新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以政府全面提速为动力,克服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要取得突破性成果。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搞好专项整治
    2002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特别是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状况明显好转,违反法定建设管理制度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规避招标和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现象得到有力纠正,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得到遏制;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得到整治;施工旁站监理制度得到落实,工程监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得到较大提高;以工程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资信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信用体系得到初步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得到推进;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新的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到全面治理;力争杜绝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安全事故发生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根据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各级要在全面落实上述任务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好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对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当前,业主行为不规范是建筑市场中最突出的问题,因此,今年要专门开展对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其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逃避管理、规避招标和肢解发包、不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随意违反合同规定、严重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要加大对业主的检查力度,对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清,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业主行为的规范并实施严格的监督。二是开展对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尽管经过多年的治理,这些问题已大量减少,但目前仍然是建筑市场的一个顽症,所以今年要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对这类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发现一个要严肃处理一个。当前实际工作中,对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的界定比较模糊,今年建设部将专门研究制定这方面的法规,省建设厅也将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力求对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做出明确规定,以便下边遵循。三是开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问题的专项整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结晶。"贯彻强制性标准"问题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也是工程质量管理以法为本的关键。经过前几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去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结果看,我省工程建设主体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还相当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加强强制性标准的宣传,组织对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在全社会确立起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意识,使从业人员熟悉了解掌握强制性标准,自觉执行贯彻强制性标准。四是开展对工程勘察专项整治。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首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勘察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当前在工程勘察中违反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的问题比较突出,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加大对工程勘察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解决好工程勘察中工作量偏少、钻孔深度不够、野外记录不准等问题。去年,我省已经制定了工程勘察专项治理方案,各市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在工程执法专项整顿中还要注意检查规划"一书两证"、房产资质、土地等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不完备的一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最主要手段,也是确保取得实际效果的关键环节,今年我们仍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下功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第一,要继续组织好拉网式检查。各市要对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从办理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到执行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现场,都要逐一进行检查,逐项问题进行登记,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建成区内私人建房工程项目的检查,还要组织好对乡镇工程项目的检查,检查一定要发挥各类工程建设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力求把问题查深查实。9月份,省建设厅、监察厅要组织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抽查。第二,对查出来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一些重大的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一经发现,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必须一查到底,要特别注意查清其背后的深层次、比较隐蔽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该重罚的重罚,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资质的吊销资质,该拆除的必须强制拆除,该由个人承担责任的必须处分到具体人,该负刑事责任的必须法办,决不姑息迁就。只有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应有的惩处,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起到警示作用,对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三,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督查机制。各级必须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定期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情况向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问题姑息迁就的单位,省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并向全省通报批评;对省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继续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工程项目所在市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是提高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防止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2]21号文转发了国家计委、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精神,依据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全和规范。一是加快有形建筑市场的立法步伐。依据国务院文件确立的原则,今年,拟由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通过立法,切实解决有形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问题,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对有形建筑市场一加强规范管理。二是强化工程项目的进场衣易。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额在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鼓励其他招标的工程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各级要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中,加大场外的执法力度,对没有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工程项目进行查处。三是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去年,我省出台的有形建筑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政策,对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不少城市正在着手改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各级都要采取措施,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设施建设,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为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为各方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完备的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四是严格对有形建筑市场内部人员的管理。有形建筑市场中的内部人员要严守纪律,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在履行服务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回避;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等。对违反上述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依法查处,并严厉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全省所有已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做到人员、职能分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不能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要积极推广青岛等地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方式,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要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面向招标人、投标人集中办公的"窗口"。有关监督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和规范工作的领导。省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和规范工作。今年,要结合对有形建筑市场收取交易服务费的认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对全省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符合条件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顿或予以取缔。
    (四)着眼长远管理,探索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因此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从深层次上分析造成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原因,研究根治的办法。根据目前建筑市场的现状和实际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今年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治本措施的研究。一是完善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要在建设类企业资质重新就位工作中,实行专家评审和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制度,确保企业资质就位质量。要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今后,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在建筑市场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要在资质审批、年检或日常管理中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以及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也要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机构之间,都要建立严密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会审制约制度,有效解决市场准入管理与查处违法行为脱节的问题,禁止"一边违法,一边升级;一边处罚,一边评优"。二是尽快建立全省工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要充分运用计算机及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政府的监管手段。省建设厅今年准备运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建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逐步扩大信息覆盖面。各市可以借鉴青岛、深圳等市经验,大力建设以工程信息、企业资信、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三是积极推进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工程担保试点工作,重点建立并推行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推进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和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用经济手段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合同的履行。四是建立施工监理旁站制度。监理企业要对施工关键部位、工序等实行跟班式旁站监理,所有监理企业都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人员。
    (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开放市场
    建筑市场混乱与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有着密切的关系。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违反市场开放原则,不符合WTO的基本规则。地方保护实质上是保护落后,从短期看对本地、本行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长期看会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不利于本地、本单位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因此,今年还要继续在开放市场上加大力度。第一,要采取开放市场的强制手段。在去年对一级、甲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全面开放市场的基础上,今年要实施对二级、乙级以上建设类企业全面开放市场,任何地区、任何单位都不得用任何借口、采取任何措施阻挠和限制二级以上企业到本地区、本单位投标,这一条各市都要认真加以落实。第二,要继续加强对带有地方保护性"土政策、土规定"的清理工作。通过去年的整顿,全省大部分地方都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要求,取消了一些有关地方保护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形成。但是,这项工作并没完全到位,有的地方以地方人大立法为名,拖延地方保护措施的取消,有的地方以行政备案为由,继续实行地方保护,有的地方在取消新的保护措施的同时,又巧借名目设置新的障碍。这些清理工作不力的地区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里的要求,加大清理力度,对不符合市场开放要求的"土政策、土规定",都要在上半年取消,为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扫清障碍。第三,加强社会对市场开放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继续实施市场封锁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要把开放市场纳入投诉范围,利用已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封锁市场的群众举报。各级执法办要加强对妨碍市场开放问题的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首位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要始终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决不能出现一边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一边质量安全事故不断的情况,有关质量安全工作,下午,焕彩同志要专门讲,我在这里着重强调几点。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人做到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第二,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第三,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对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定管理制度必须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切实落到实处。负责各项制度管理的行政部门和具体人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第四,要严厉查处各类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对出现的各类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个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七)规范政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月底,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电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研究政府提速问题,我在会上代表建设厅发了言,就精减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时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等向社会做出了承诺。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实践看,建筑市场秩序要实现根本好转,单纯抓市场的整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市场整治,一手抓规范政府的自身行为。今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围绕规范自身行为,努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大力精减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省建设厅的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106项精减到了14项,各级都要上下对口,彻底把审批事项精减下来。要规范审批标准,对每项审批都作到政策透明、标准清楚,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要规范审批程序,对每项审批都制定科学的审批程序,按照科学指导、依法办理、减少环节、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办理;要将所有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用户查询,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今年是转变作风和调查研究年,各级都要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机制,解决好建筑市场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当前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县以下建设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懂法、不依法办事、不严格执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执法人一员不具有监管建筑市场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必须从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教育入手,努力提高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四是努力解决建筑市场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目前,全省的绝大多数建筑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靠收费来维持运转,建筑市场执法机构多为临时机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尚未解决经费来源,随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改革和精简,有的执法部门连基本的办公经费都难以保证,这种状况应当尽快改变。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要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行政执法部门绝不能‘坐收坐支’,靠罚没收入或收取费用来维持其执行公务所需的经费,财政要保障执法部门必要的、充分的经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李岚清副总理的要求,建设部正在着手研究解决全国招投标管理机构和专职执法队伍的行政编制和经费全额拨款问题,省建设厅也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快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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