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已于2011年2月21日核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9号)和《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银行系统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实际,现就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的分支机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包括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滨州、聊城、德州、菏泽等14个市分行。
二、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名称统一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三、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可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同于乙级资质业务范围)。
四、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须接受机构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得跨市辖区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应对所属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六、各市建行造价咨询分支机构于6月30日前将本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专业人员的有关材料以及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印章上报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后,于7月15日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