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撤消山东振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公告第766号)的精神,山东振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造价咨询资质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之日起已废止。请于2010年12月27日前,收回山东振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资质印章,并及时报送我厅标准定额站。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66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