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2007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抽查中发现已达不到乙级资质标准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经研究决定,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工程造价乙级资质标准条件的山东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予以注销工程造价乙级资质。
请各有关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时收回其资质证书正、副本和业务专用印章。
附件:注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名单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