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造价咨询单位:
为深化工程造价改革,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累各项工程数据指标,为以后的造价工作提供参考。现就各造价咨询单位上报工程造价指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标准造价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造价咨询单位上报造价数据指标,并及时监督督促上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全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精选已完成的定额计价及清单计价中有代表性的、有重复使用价值的典型工程,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完整数据,数据提交后经审查合格才能完成上报步骤。甲级咨询单位每季度上报合格工程数据不得少于5个,乙级咨询单位不得少于3个。
三、数据上报:登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http://www.gczj.sd.cn),找到"工程造价指标分析"栏目,点击后按照省标准定额站统一下发的用户名登录,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说明书。请务必注意,数据填报完毕后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否则数据并未上报。
四、请各咨询单位认真做好工程造价指标的上报工作,上报数据的质量及数量将作为造价咨询单位咨询业绩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上报数据的情况,省标准定额站将定期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进行统计和公布。
五、对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后,省标准定额站将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和山东省工程经济信息刊物上,定期予以公布,服务社会。
六、尚未获得登录用户名的造价咨询单位,或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需要咨询的,请与省标准定额站工程信息科联系,电话0531-87087069。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