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按照三月份召开的全省站长会议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信息交流,规范工程建设材料价格管理和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请各市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上报各市材料价格信息,及时反映工程建设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为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指导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内容:以今年新颁发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中涉及的材料为准。
二、上报时间:价格信息按季度上报,每季度次月十五日前,将有关材价信息上报省站工程信息科。例如,第二季度的价格于七月十五日之前上报。
三、上报方式:为方便各市及时上报价格信息,可任意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上报。
1、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的"下载专区",下载由新发价目表中材料组成的价格填报程序,填报价格后经电子邮件或网络传输等工具上报。
2、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各市材料价格透明形式的数据库。
3、按照今年新颁发价目表中的材料价格取定表所列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单价格式,以书面打印文件方式报送。
四、发布方式:各市价格信息上报后,通过分析、汇总、整理,省站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发布到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网上,形成动态信息价,使用户可以按照地区名称、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发布时间等多种方式,实现灵活查询和采用。
请各市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按时上报有关信息。上报信息质量及上报时间,将作为量化各市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省站工程信息科联系电话:0531-87087069
联系人:黄 璐lolo.huang@163.com
黄海波huang_hb@163.net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